2018年12月14日,麻栗坡县19名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领取了2018年度的养老保险补贴,其中:18人享受2600元/年的补助,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甘登琼补助3200元/年,累计发放补助资金5万元。
据悉,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享受养老保险补贴政策,麻栗坡县是全州唯一从2007年开始执行这项优惠政策的县。县残联严格采取先缴后补的办法,由残疾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县残联审查后统一报县财政局审核、政府批准,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贴残疾人养老保险。
麻栗镇阳光社区创业路48号附7号肢体二级残疾人张红,1996年夫妻两人自己创业开了家润滑油经营部,2008年张红突然患病小脑萎缩至今全身瘫痪,吃住都在店里,丈夫不离不弃,一直悉心的照顾和陪护,县残联实地查看他家的情况后,认定张红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补贴政策,现已连续7年给予张红享受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补贴补助。下一步,县残联根据她家的情况,将为她向上级残联申请残疾人个体创业示范户补贴,所补贴资金用于扩大经营。
(余永梅)
请输入验证码